写在读研一年之际

有关这个系列:

我,2013年18岁,在北京读书。在作者的作品中,有很多个我,他们是有着不同人生的同名兄弟。(注:以前有点文青,写过一系列有关的小文,均使用第一人称)

我十八岁时,要去北京读书。W当时19岁,在江西南昌。我承认在我去学校前,有想过室友会是什么样子,可能是学神、宅男或者一个死胖子,只是我猜不到,这会是同一个人。

在宿舍选床位时,我俩不约而同的对视了一眼,那是我俩的第一次见面。沉默半晌后,然后选择了相隔最远的两个床位,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他,但有一点知道,彼此都看对方很不顺眼。

十八岁的我急于成熟,急于用自己所做的一切来昭示自己的成长,所以我将外婆、母亲全堵在宿舍外,一个人来置办自己在北京所需要的一切,而这样的我看到还需要父母铺床的他,当然是不屑一顾的。可是我忘记了很多事情是无法证明的,越想掩盖,越是欲盖弥彰。在与W相识的第二个月,我便创下了一个星期掉三张校园卡的伟绩,每天在他嘲讽的笑脸下享受着他的接济。W说,我就像一个小孩子,我翻了一串白眼,然后开始了胡说八道。

我说,我问他第一次见面看我不顺眼原因。他的回答是,没什么,看谁都不顺眼。由此可见W是一个极其中二的人,而极其中二的人所下的论断一定也极其中二,并不可信。我像不像小孩子,尚待商榷,但W就是有中二病,这毋庸置疑。

我18岁的时候,常常躺在操场上,看着灰蓝色的天空渐渐黯淡,运气好时会遇见夕阳染红的云彩呈现火焰的嫣红悬挂在天幕上,宛如焚烧着的诗篇。在操场的北边是西瓜摊,在仲夏时节便会开卖,往来的人群络绎不绝,那时候我18岁,有着吃不完的西瓜,说不完的话,是我一生中的黄金时代。

我与W常常一起走在操场与西瓜摊之间的这条小路上,并为了许多问题争执不休。

我说,文章居然出轨了,我妈还喜欢他来着。

他回答,文章是谁?可以吃嘛。

我瞪大眼睛望着他,确认他确实是不知道之后,我还是踢了他一脚,因为实在无法忍受160斤的庞然大物还要恶意卖萌。

那段时间,我疯狂迷恋三体,看到什么都能联想到几维空间。

我问W,有没有一种可能,我们现在所经历的事情,其实在更为高维的空间都经历过,所以会常常有这个场景我在梦中见过的感觉。

W听了这话,双眼放光,开始大篇幅的阐述,顺带帮我普及了高维空间,弦理论和引力波。他还说,像我这样的智商会想到这些问题,实属难能可贵。我没有理他,因为我想不能和中二的人谈人生。

倒退四年前,回想我与W讨论的场景。那时他高高的,胖胖的,短寸头,一脸凶相,而我矮矮的,瘦瘦的,头发凌乱,面色土黄,两个人走在路上,像极了土匪流氓。

W说,他最烦的就是人际交往,因为他分不清真话与假话,所以宁愿呆在宿舍看看小说与动漫。但在大四的时候,他突然一个人去逛了天安门和故宫,逛了颐和园和圆明园,回来后朝我笑了笑说,感觉也不太坏。

W说,他会弹钢琴,有十级,所以最爱听的永远是纯音乐。每次看学校的晚会时,如果有节目用到BGM,他便会和我猜测是哪位大师的哪一首,印象最深的是久石让的Summer。

W说,他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,是立秋,风从宿舍每个角落吹来,爬在身上。那个时候我老往宿舍外面跑,有着忙不完的事情,现在分别的时候是立夏,阳光射的睁不开眼,我已经慢慢变宅,而他出了国门。

我十八岁的时候,要去北京读书,即将离开桃源,即便未曾真正在外面呆过,但我感觉桃源很小,世界也很小。很小很小的时候,我们都曾以为会度过波澜壮阔的一生,并且深信不疑的努力着。

我十九岁的时候,在北京已经度过了一年,没有学会什么,却患上了失眠。在那个时候,我每天担心的还不是吃什么,而是应该如何度过漫漫长夜。在晚上,四环上无休止的风声与车鸣是战争吹响的号角,而我就站在那里,看着脑细胞一个个壮烈牺牲。

人疲惫了就会矫情,矫情就会感伤,感伤就会写诗,那时候正逢毕业,我这样写道

晓雨清风长亭边

欲与仗剑白云天

啼鸟不解游子意

残章断简惹谁怜

我想,诗酒应趁年华。

那段时间,我看尽了凌晨四点的北京,夜色将尽,霓虹灯摇曳生姿,路上小车川流不息,路旁行人稀疏,纵使海棠花未眠,无与言者,也没什么意思。

起初我以为我是一个人,后来我发现A、B、C,他们都与我有着同样的困扰,有的人因为爱情,有的人因为生活,有的人因为理想,那幸福虽千万种,痛苦却雷同。

我去L那时,他困在工作樊笼中。而J最初愁着考研,而后愁着复试,之后又愁着驾照,事实上,每一件事情他都做的很好,除了睡觉。

龙应台说,他们那一代人习惯了忍耐和服从,没有了民主和自由。那么我们这一代人呢?我们为何让夜晚开始隐匿在喧哗城市间和虚妄的自由下哈哈大笑,我们或沉重、或轻佻,以不知名的独立来禁锢自己的脚,从此双脚到不了的地方,思想也达不到,然后在满天信息的轰炸下,被囚禁在看不见的孤岛。

我十八岁的时候,正在北京读书。步入学校门口的时候,我有很多渴望,想读很多书,交很多朋友,学很多技能,还想变成一棵四季变换的树。那时候我还不知道,越是简单而纯粹的东西越难得到。

我十九岁的时候,喜欢上了一个女孩。实际上,在我人生的前十八年原本最能忍受寂寞,但在那时那刻之后,会有漫长的夜等着我。

我二十岁的时候,去过很多地方,开始喝一点点酒。我记得的那些日子里,我从一个城市跑向另一个城市,从巍巍群山下的原始森林,到雪山倒映在碧波万顷的湖面里,在风光旖旎的江南小镇,我终于忘记自己出发的目的,连同这些故事和人,一齐写在这个系列里。

我二十一岁的时候,开始抽一点点烟。在走廊里,灯光微黄,我和室友并排坐着,起初我们抽着同一盒烟,说着彼此难以理解的话,走的时候我们说着同样的话,却很难再抽到同一盒烟。

我离开北京的时候,即将22岁。过了四年,有的人选择过去,有的人选择回来,这个时候我却感觉北京很大很大,大到四年自己不知身在何处。在长沙时,相比较于别人问我,你为什么离开北京?我更喜欢回答,我更爱哪一座城市。

我回到家乡的时候,见到小弟。我俩骑着摩托,从一起饮酒的超市里出发直到山顶,家乡的风景很美,清风细雨抚石桥,小桥流水绕人家,这些以前我都未曾注意过。回来的时候,天空忽然阴霾密布,不久雨点迅疾而来,我和小弟扭转车头,加速回奔,雨点像针一样打在我俩脸上,疼痛无比,而我俩在车上像两头发情的公牛,“呼哧呼哧”,嗷嗷大叫。这是2017年夏汛的第一场雨,此后一个星期便未断绝过,这个时候我俩还没有在电视机前愁着家国天下,而是穿着短裤,躺在溪中的石头上享受天然的淋浴,很多年前,我俩也这样干过,仿佛一梦十年,竟不知今夕何夕。

我回想起离别的那一个月,与每个人见面都是闲聊往事,临走时总会附上一句再见,事实上,这些行为真正的意思是“我们可能再也见不到了”。

我还想写下很多很多的话,但这个不知名的小人物的故事在这里应该结束了,他生于桃源,学于北京,在黄金时代遇上这样的一群人,所以弄丢了青春。

尾记: 这是整个系列最后的一篇小文。写完时,我忽然意识到以我浅薄的知识,我很难写出对人生、理想、爱情真正的见解。人生中许多的事情我都不曾真正的体验过,如果未曾见过高山又如何写出见山不是山的感慨呢,最终它只是我无病呻吟和情绪的宣泄。所以我决定不再写这样的文章,好好的生活,想法先留在脑海里,不必付诸笔端。